耕地上的临时性看护房和蔬菜大棚:
根据中央政策,这些建筑不算违建,因为它们是用于农业目的,并没有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家庭小型养殖场和养猪棚:
这些建筑同样不被视为违建,因为它们是农村经济的组成部分,且有助于生态循环和农业废弃物的再利用。
果园、林地:
在开垦的荒地或耕地上建设的果园和林地的性质并不简单地等同于违建,除非它们违反了当地的具体规定。
鸡舍、鸭舍:
农民在自己的耕地上搭建的这类建筑也不应被简单认定为违建。
谷物、农资农具临时存放场所:
在房前屋后搭建的这些场所不是违建,因为它们是用于临时存放物品,并不涉及改变土地用途。
晾晒场、仓库、简易房:
这些建筑用于农业生产的辅助用途,如晾晒粮食、储存饲料和农具、放置农业机械等,也不算违建。
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
这类看护房用于农业生产中的看护用途,面积较小,通常不算违建。
雨棚:
在城市中,门前的雨棚、窗户上的雨棚和露台上的雨棚,只要符合当地建筑规定,通常不被视为违建。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上述棚子在一定条件下不算违建,但在具体实施时仍需遵守当地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确保不破坏耕地层、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并可能需要事先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许可。此外,雨棚的搭建还应考虑其结构、材料、规模等因素,以确保安全和符合当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