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职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检察官:
负责调查和起诉犯罪行为,遵循法律程序,收集证据,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在法庭上代表国家提起诉讼。
侦查员:
负责调查犯罪行为,收集证据,以便检察官能够对案件进行起诉。侦查员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律师:
为检察官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熟悉法律法规,能够为检察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案件的合法性。
行政人员:
从事人事、财务、办公室管理等行政工作,确保检察院的日常运作顺利进行,为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支持。
检察长:
检察院的最高领导,负责全面领导检察院的工作。
副检察长:
协助检察长工作,并在检察长不能履行职责时代行其职责。
检察委员会委员:
组成检察院的决策机构,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
检察员:
依法行使检察权,承办检察业务各类案件的执法人员,职责包括进行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
侦查监督部门人员:
负责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侦查经验。
公诉部门人员:
负责提起公诉,对案件进行仔细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并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举报中心人员:
负责受理群众的报案、举报和控告,耐心倾听群众诉求,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案件,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人员:
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需要具备扎实的民事行政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反贪局长:
负责反贪污贿赂工作。
渎职侵权局长:
负责渎职侵权案件的侦查工作。
处长、科长:
负责各自部门或科室的行政管理和案件处理。
书记员、代书记员:
负责记录、整理案件材料等工作。
法警:
负责维护检察院的安全和秩序。
这些职务共同构成了检察院的组织架构,确保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