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是由 各地的公安部门车辆管理所进行发放的。具体来说,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此外,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则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在申请驾驶证时,申请者需要在户籍地、暂住地、居驻地或居留地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考试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凭证。驾驶证的核发地即为取得驾驶证的当地车管所,也是驾驶证的注册地。
建议在申请驾驶证前,详细了解当地车管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拿到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