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江夏交警依法严处两起涉酒驾案件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0 19:15:00    

通讯员:彭璐 徐菲

7月15日晚,江夏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藏龙岛中队在九凤街附近开展酒驾专项查处行动,20时57分许,民警查获一涉嫌酒驾的男子,经血液检测,结果为46.9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民警发现吴某此前已有两次酒驾被处罚记录,此次属无证状态下再次饮酒驾车。民警对吴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吴某因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3500元的处罚。

7月16日晚,交通大队二中队设卡在八分山路段开展夜查行动,21时29分许,一辆冀DV***1的轻型厢式货车途经此处,经筛查棒检测红灯闪烁,随即民警梁晋、杨勉兵将驾驶员姚某带至路边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31mg/100ml。经查,该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喝了酒就不要开车,更何况还是营运车。”民警梁晋严肃指出其错误。根据相关法规,姚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5000元的处罚。

江夏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没有“下不为例”,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无论是普通私家车还是营运车辆,酒后驾驶都将面临严厉处罚,切勿心存侥幸。遵守交通法规,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负责,拒绝酒驾,才能守护平安出行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