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赔钱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规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
耕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按照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柴山、滩地等收益非耕地:按照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安置补助费
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其他补偿费用
包括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具体计算步骤:
确定土地类型和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根据土地的用途(耕地、鱼塘、果园等)确定补偿倍数。
查找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计算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 =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 补偿倍数。
计算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 = 需要安置的人数 × 年产值 × 补偿倍数。
计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参照当地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