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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委原书记黄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8 13:41:00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南宁市青秀区委原书记黄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的宴请、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私欲膨胀、唯利是图,官商勾连、以官护商,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安排他人充当“白手套”,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瑜开除党籍处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南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青秀区第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总台记者 廖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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