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收据的正确写法如下:
标题
标题写在正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正文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缴款人名称:注明交款的人或单位名称。
交款原因:简要说明交款的原因。
交款形式:说明交款的方式,如现金、支票等,并注明支票号等相关信息。
金额:详细写明收到的钱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小数点后写全两位数,使用千位分隔符,每个逗号隔3位。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如果是某人经手,应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示例
```
今收到
张三
交来
现金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
收款人:李四
日期:2024年9月7日
```
注意事项
金额格式:
数字紧贴货币符号¥,小数点后写全两位数,使用千位分隔符,每个逗号隔3位。
大写金额:
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签字盖章:
收据应注明收款人姓名,并加盖公章(如适用)。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人民币收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