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行为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定性并处理。具体来说: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负责对传销活动进行查处,包括对涉嫌传销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罚。对于情节一般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
对于传销活动中的犯罪行为,如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若传销行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因此,无论是传销行为的调查、取证、处罚还是犯罪行为的立案侦查,都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和协作。
建议
公众在发现传销行为时,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和投诉,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打击。
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形成合力,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