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车辆报废流程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车辆评估与查验
交警部门会对车辆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符合报废条件。一般情况下,车龄超过15年或者严重受损无法修复的车辆可以被认定为报废车。
机动车查验岗会对车辆进行查验,确认车辆唯一性,审核交验手续,无误后收车,并开具解体厂收车证明。
选择回收企业
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回收企业会对车辆进行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办理注销登记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回收企业会向车管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等,由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并颁发注销证明。
其他特殊情况
如果车辆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原因灭失,车主需携带相关证件到车管所申请灭失注销,并填写书面承诺。若车主未交回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车管所将公告这些证件作废。
被依法查封、扣押或属于被盗抢,以及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等状态下的车辆,无法办理报废。
建议:
车主在办理车辆报废前,先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或回收企业,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报废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