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是指 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以及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进行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这些文书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书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书两大类。规范性法律文书如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非规范性法律文书如诉讼文书、仲裁文书和公证文书等,仅对特定对象具有约束力。
法律文书具有以下特点:
法律效力:
法律文书必须依法制作,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它们在特定情况下能够产生法律后果。
格式化:
法律文书通常具有固定的结构和严谨的行文,要求准确规范、言简意赅、通俗易懂。
实用性:
作为实用文书,法律文书的制作需要运用写作学的理论知识和技巧,体现实用性特点。
专业性:
法律文书是法律专业性很强的应用公文学,既有依附性又有相对独立性于法学和公文学。
综上所述,法律文书是法律实践中的重要工具,它们不仅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也确保了法律实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