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法院离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情况如下:
1.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可以选择在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 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则可以向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 如果被告刚到一个地方且未住满一年,则向其当前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在提起诉讼前,详细了解并确认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以便选择正确的法院进行起诉。同时,如果涉及特殊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