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诸暨法院设有以下法庭:
立案庭:
负责案件的立案和审查工作。
审判监督庭:
增挂审判管理办公室牌子。
行政审判庭:
负责行政案件的审理。
民事审判第一庭:
负责民事案件的审理。
民事审判第二庭:
负责民事案件的审理。
民事审判第三庭:
负责民事案件的审理。
金融审判庭:
专门负责金融案件的审理。
简案庭:
负责简易案件的审理。
刑事审判庭: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理。
执行庭:
负责案件的执行工作。
执行实施科:
负责执行实施的具体工作。
执行综合科:
负责执行工作的综合事务。
执行监督科:
负责执行工作的监督。
员管理科:
负责法院干警的管理。
枫桥法庭:
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位于枫桥镇。
草塔法庭:
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位于草塔镇。
牌头法庭:
位于牌头镇。
璜山法庭:
位于璜山镇。
店口法庭:
位于店口镇。
建议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管辖范围选择合适的法庭进行起诉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