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捕公判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公开逮捕和公开审判的做法。这种做法在现代法治社会中通常被认为是不公正的,原因包括:
违反无罪推定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公捕公判在法院未判决之前就将人视为有罪,这违背了无罪推定的法律原则。
侵犯个人隐私和尊严:
公捕公判可能会侵犯个人的隐私和尊严,尤其是当涉及到未成年人或商业秘密时。
社会文明进步:
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尊重人权成为普遍价值。公捕公判带有侮辱性质,不符合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
法治倒车: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公捕公判被视为法治的倒退,不符合现代法治国家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国际社会的看法:
国际上,对示众式惩罚方式持批评态度,认为它侵犯人权且有罪推定。
因此,现代法治社会倾向于避免公捕公判的做法,转而采取更加公正和人权的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