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有以下要求:
面积和高度限制
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米。
总高度不能超过14米。
手续和审批
手续要齐全,审批要通过。
建设过程中不能出现任何问题。
年龄和分家条件
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规划和计划
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一户一基
农村村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宅基地使用限制
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安全和生态要求
必须保证安全,符合规划,不影响生态,严禁违建。
周边有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应保持安全距离。
特定区域限制
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区域的农村自建房,还须符合相关专项规划。
禁止在生态红线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公路建筑控制区、铁路建设限。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农村自建房的安全、合规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建议在申请建房时,详细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