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流程是指司法权行使时所必须遵循的法定的方式、方法、顺序及步骤的总称。司法程序包括 起诉、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评议和宣判等环节,并且可以根据案件的简单复杂程度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
普通程序
起诉:通常是书面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受理: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立案。
审理前的准备:给被告送传票,被告提出答辩状,双方交换证据,法院允许自行调解。
开庭: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
简易程序
适用对象: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起诉方式:可以口头起诉,省去了原告人因准备诉状而花费的时间。
受理程序:无须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开庭审理也无须进行公告、通知。
传唤方式:可以用简便的方式,如打电话、捎口信等。
审理方式:实行独任制审理,程序简便。
审结期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不得延长。
司法程序是司法权运行的制度空间,程序改革在司法改革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程序改革,可以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