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身份证明
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丢失)。
子女情况证明 (如有子女):
子女的出生证明。
子女的户口簿复印件。
财产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如房产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财产清单。
其他相关证据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证明,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等。
离婚诉状
详细阐述离婚请求、事实和理由的书面文件。
打印并签名,以具备法律效力。
管辖法院
通常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向原告起诉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诉讼费用
根据案件情况缴纳相应的诉讼费(一般为50元至300元不等)。
立案手续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院审查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将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调解与开庭
法院在立案后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及传票,通知其到庭应诉。
开庭前法院可能安排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安排开庭时间。
判决与执行
法院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包括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判决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
以上步骤和材料清单可能因地区法院的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准备材料前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