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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是什么意思啊(路人甲与平庸之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23 11:01:53    

为防止不必要的歧义和有心之人的刻意曲解,在此就先给“路人甲”和“平庸之恶”下个定义。路人甲,由“路人”和“甲”两个词组成,“路人”指的是街头巷尾的行人,是与当事人没有任何关系的普通人,“甲”一般是指排名名次最小的一位,也指最差的人;因此,“路人甲”就是指在某个场合中与当事人毫无关系的最最普通的人。“平庸之恶”是二十世纪德国的政治理论学家汉娜·阿伦特提出的一个哲学和社会学的学术概念,意思是指不是从自身的邪恶动机出发的,而是因为放弃思考、丧失思考能力而作恶,是一种没有残暴动机的残暴罪行。从这个角度来讲,所谓平庸之恶也可以这样理解,就是一种对下达的命令无条件服从和对个人价值判断权利的放弃的恶;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对于显而易见的恶行不加限制,或是直接参与的行为,都可以称之为平庸之恶。对照以上的定义,十年文革期间实施了平庸之恶的路人甲恐怕要以亿计数。



在当下的互联网平台上,时不时就有人义愤填膺的吐槽文革,他们中大多数都是文革的亲历者,但也不乏所谓研究文革的专家和学者。令人费解的是其中的一些人总是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控诉文革之恶,却并不反思参与文革的社会成员在文革这样的社会之恶中所起的作用。这样的行为对国家和社会而言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样的所谓研究和反思只能是一种非理性的情绪宣泄,因为它根本不可能触及类似社会之恶产生的根本原因,也就不可能提出正确的解决方案,只能制造思想混乱和徒增社会焦虑。如果我们只是在社会之恶的后果产生之后大声疾呼地去谴责社会之恶的后果,而不是去认真寻找社会之恶产生的根源,我们就不可能清除类似的社会之恶,甚至可能无法防止类似社会之恶的再次发生。


在地球人的历史上,像文革这样的人类浩劫绝不可能是某个单一原因能够造成的。不久前,笔者就从社会和文化的角度探讨了文革为什么会发生在中国社会的一些原因,并得出了文革是中国社会自鸦片战争以后全面西化所产生的毒瘤这个结论。然而却也没有触及那些自觉与非自觉的参与文革,实施了平庸之恶的路人甲们应该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并没有触及类似社会之恶产生的最根本原因。我认为,那些普普通通的数以亿计的路人甲在文革这样的社会之恶发生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才是文革发生的最根本原因。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德国的一个司法判例就可以佐证我的观点。公元19919月,在两德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全球瞩目的柏林墙守卫案开庭宣判。接受审判的是原东德个年轻的柏林墙守卫。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两年前的一个冬夜,东德刚满20岁的公民克利斯和好友高定,一起偷偷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西德。几声枪响,一颗子弹由克利斯前胸穿入,克利斯就断气了。20岁的克利斯并不知道,他是这座柏林墙下的最后一个遇难者。射杀他的是东德卫兵英格·亨里奇,英格. 亨里奇更是作梦也没有想到,九个月之后,柏林墙就被推倒了,而他则因杀人罪站在了柏林的法庭上接受审判。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并且不予假释。他的律师辩称,四个柏林墙卫兵他们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根本就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法官却当庭指出:“东德的法律是要你杀人,可是你却明明知道这些人是无辜的,明知他人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但是打不准则无罪。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柏林法庭的这个判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类准则:“在人类的世界里,人类的良知是最高的准则,而且是不允许用任何借口来无视的”。十年文革对中国人而言肯定是十年浩劫,参与了这个浩劫的普普通通的路人甲们应该怎么做,他们有没有将自己作恶的“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样的社会洪流中,那些路人甲们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岗位上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作恶,难道我们也要成立一个法庭来追究那些犯下平庸之恶者的罪责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因为事情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了,现在控诉那些罪恶已经没有任何的必要,况且当年的那些路人甲们大多数也已走向了暮年。然而,其中的大多数却只意识到了自己是当年那场社会之恶的受害者,却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那场社会之恶的制造者,有些人甚至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可怕的平庸之恶,还认为只不过是积极参与了革命运动,是在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命令与决定。这样的错误认知才是对我们这个社会的未来发展有害的,是必须完全彻底清除的错误认识。可以肯定的是当一个人对社会上发生的丑恶无感的时候,我们就在为未来制造和积聚罪恶。有人说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对以上问题而言应该就是一个十分标准的答案。你,路人甲在社会之恶发生的时候也不是无辜的,路人甲你跟着社会之恶实施了可怕的“平庸之恶”。从平庸之恶的表现形式来看,那些路人甲们,既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他们打过老师、长辈,也互相恶斗过;他们“祸害”过农民……所以,反思和研究文革,真正需要反思的问题应当就是那些路人甲们向无辜之人出手的时候,人类的良知在那一瞬间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浩劫发生时路人甲们为什么就不能避免自己的平庸之恶?


对现当代中国人而言,自从英国的坚船利炮打开古老帝国的大门之后,西方人信奉的个人主义和极端自由主义就象一个幽灵在中华大地上游荡。在极端个人主义和极端自由主义的帜下,那些违背人类良知的恶行竟然都被当作了革命的行为受到追捧。而当它以革命的面目出现的时候,每个人都被裹挟着不由自主地前行。可是即使被裹挟不由自主,人类个体也不可以放弃自己独立自主的思考。只有让人类的良知成为人类行为的唯一裁判者,我们才有可能避免平庸之恶的发生。在社会之恶发生和发展过程中,每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无论如何选择,都应该是只做自己思想的主人,只有这样全社会才有可能避免路人甲们的平庸之恶。


毫无疑问,如果要真正反思文革就一定要反思每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为什么放弃了“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为什么放弃了人类的良知而实施平庸之恶,其他任何的所谓反思都不可能给人类社会的发展带来一点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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