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院的设立和分布情况如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作为最高审判机关,位于北京。战区军事法院
东部战区军事法院:
管辖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等地的基层法院。
南部战区军事法院:管辖长沙、广州、南宁、海口、昆明、驻香港部队等地的基层法院。
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法院:管辖成都、拉萨等地的基层法院。
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法院:管辖兰州、西宁、乌鲁木齐等地的基层法院。
北部战区军事法院:管辖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济南等地的基层法院。
中部战区军事法院:管辖北京、石家庄、郑州、武汉、西安等地的基层法院。
总直属军事法院
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管辖其直属的基层法院。
基层军事法院
北京军事法院:位于北京。
南京军事法院:位于江苏省南京市。
广州军事法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武汉军事法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
成都军事法院:位于四川省成都市。
兰州军事法院:位于甘肃省兰州市。
沈阳军事法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
上海军事法院:位于上海市。
杭州军事法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
合肥军事法院:位于安徽省合肥市。
福州军事法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
南宁军事法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海口军事法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
昆明军事法院:位于云南省昆明市。
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位于香港。
拉萨军事法院: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西宁军事法院:位于青海省西宁市。
乌鲁木齐军事法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呼和浩特军事法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哈尔滨军事法院: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济南军事法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
石家庄军事法院: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
郑州军事法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
西安军事法院:位于陕西省西安市。
这些法院的设立和分布旨在确保军事司法审判的权威性和效率,同时便于对不同地区的军事活动进行司法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