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退休年龄的规定如下:
普通女工人 :50周岁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女工人:
45周岁退休。
女干部
一般情况下,55周岁退休。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60周岁退休,也可以选择55周岁退休。
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女性:
一般是55周岁退休。
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
女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55周岁、58周岁。
具体实施时,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用15年时间逐步延迟至55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用15年时间逐步延迟至58周岁。
建议:
普通女工人和 从事特殊工种的女性可以提前至45周岁退休。
女性干部和 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55周岁或60周岁退休。
灵活就业女性和 个体工商户等可以参照女工人的退休年龄执行。
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为女性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或延后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