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常驻户籍是指 长期居住在本地的户籍。具体来说,它指的是当事人的户籍在本市,并且其所有档案关系和居住地都在本市。这种户籍类型通常包括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后者随着经济的发展,在一些省市已经取消,统称为居民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当事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所在地对应的户籍。如果某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应当进行户口迁移,以便于统计人口和管理,同时,在法律上,户籍也是诉讼管辖的依据。
因此,市区常驻户籍强调的是户籍关系在本市,并且居住在本地的长期性。这种户籍状态与暂住户口相对,后者指的是在本市短期居住且没有长期居住意图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