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2025年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公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8 00:18:00    

图片

家长们关心的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
2025年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公布了
赶紧来看看你家孩子在哪上学吧
图片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2025年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市教函〔2025〕112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100%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规范编班程序,采取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五)坚持科学统筹。根据入学对象条件、公办学校学位和就读需求等情况,科学统筹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二、入学对象

具有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地段内的玉林市城区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2025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22个班。


四、新生地段服务范围

(一)玉州区服务范围

1.“四至”服务界线:

东至:二环北路

南至:人民东路

西至:金玉路

北至:教育东路

2.具体范围:

道路:

教育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的南面

广场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

人民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的北面

二环路(教育东路至人民东路段的西面

金玉路(教育东路至人民东路段的东面

广场西路东(金玉路以东段

吉泉路、金棠路、金吉街

里、巷:统田里

(二)玉东新区服务范围

1.“四至”服务界线:

东至:双拥路

南至:石棠路

西至:二环北路

北至:勤政路

2.具体范围:

道路:

双拥路(勤政路至石棠路西面)

石棠路(双拥路至二环北路北面)

二环北路(勤政路至石棠路东面)

勤政路(双拥路至二环北路南面)

(三)社区、里、巷、小区、单位

五里桥社区、统田里、金都花园、金碧苑、玫瑰花园、百合花园、玉兰花园、德兴花园(ABC区)、林丰小区、德胜园(水科所)、幸福汇、雅园小区、宏佳小区(名山菜市)、金鸡小区、东昇时代、唐霖商业广场、御林华府、汇金尚城、文泰苑、翰林居、天骄府及本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


五、入学对象安排顺序和要求

(一)第一类:本地户籍学生

1.本地户籍学生是指持有玉林城区户籍(适龄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内)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内,且其法定监护人有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1)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居住的居住类房屋地址一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该居住类房屋100%产权,则需要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户满3年以上,该户籍和房屋方能作为本地户籍学生入学的依据。

(2)本地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居住类房屋必须实际居住,没有交房或交房后尚未入住的,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不足100%产权的不动产(房产)证名下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家且房屋所有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户籍迁入时间要求符合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本地户籍学生条件的玉林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为2025年6月27日(含此日)前。

3.需提交的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址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范围内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

4.按照本地户籍学生界定入学的学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资格。

(二)第二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1.符合条件的人群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

(3)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①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②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适龄子女;③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

(5)在玉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的适龄子女。

2.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

(2)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①军官证或士官证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②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③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④高层次人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证明材料;⑤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⑥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工作单位编制名册。

(三)第三类:非本地户籍学生:申请由政府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

1.条件界定:

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的,以《居住证》申请入学的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

2.第三类:

(1)以房产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①报名条件: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

②需要提交的材料:

A.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B.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入住佐证材料(如缴纳物业费发票、水电费发票等)。

C.法定监护人的经商、务工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b.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账。

(2)以《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①报名条件:

A.法定监护人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经商或务工,以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固定租赁住所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B.法定监护人为2023年、2024年、2025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②需要提交的材料:

A.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B.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C.租住合同及房东房产证(住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D.法定监护人经商、就业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社保缴纳等)

(四)量化打分

为统筹好第三类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量化打分办法,对第三类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办法如下:

1.基本分值50分

(1)适龄儿童少年或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口簿(10分);

(2)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10分);

(3)合法居住场所证明资料,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20分):①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20分);②购房合同及发票(15分);③租房合同(10分):A.房屋租赁合同(3分),B.房东不动产(房产)证(或房东购房合同及发票)(7分);

(4)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10分):①经商营业执照(10分);②合法的劳动合同(5分)。

2.加分(10分)

(1)2023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随迁子女加5分,2024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加4分,2025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加3分;

(2)在玉林市城区经商、务工,每年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3)缴交有社会保险(即“五险”)每项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五险”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五)注意事项:

1.凡是发现家长提供入学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随迁子女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不真实的,不享受随迁子女待遇。

)招生录取要求及顺序

优先录取第一类和第二类,第三类由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入学安排程序及时间

(一)新生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6月30日至7月6日(报名期间每天晚上22:00至次日8:00系统运维暂停报名)。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7月6日24时,系统将关闭报名端无法继续报名。线上报名时因通过户籍、房产和社保信息未能匹配到服务学校等原因不能报名的新生,按要求准备好佐证材料原件统一在网上报名期间到服务学校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①在手机上报名。第一类和第三类学生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智桂通”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在首页单击“办成一件事”,选择“小学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即可按提示内容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

②在电脑上报名。第一类和第三类学生家长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简称“桂通办”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在首页下拉页面后点击打开“高效办成一件事”页面,选择“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即可按提示内容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

(2)线下报名

①线下报名对象:

A.政策性照顾对象(第二类);

B.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老人及特殊家庭人员;

C.线上报名时因通过户籍、房产、社保、居住证等信息未能匹配到服务学校等原因不能报名的新生。

符合以上情况的新生家长,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按要求准备好佐证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报名。

②线下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6日

③线下报名地点: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1号教学楼一楼。

在网上报名期间,学校设立报名事项咨询点,解答家长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特别提醒:

以上报名方式不可重复填报,申请报读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家长要认真阅读《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生入学报名操作指引》、常见知识问答等内容及要求,按时完成报名工作。家长提交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无法通过检验。

(二)学校核验材料

1.7月7日—16日,学校在网上核验材料。

2.有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补充、完善。家长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持新生入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原件随身带走。验证材料地点: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1号教学楼一楼。

3.审核不通过的,材料退回给家长,家长到所属学区学校填报。

(三)新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5年8月1日。

2.方式:线上报名完成的,登录“智桂通”或“桂通办”查询;线下报名的,到学区服务学校查询。

(四)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1日至8月3日。

2.地点: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1号教学楼一楼。


七、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的情况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或线下(到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报名申请入学的。

(二)网上报名申请入学核验不通过且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材料审核的。

(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

(四)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户籍所在地段的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报名,而是到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在新生报名过程中将仔细审核报名材料,必要时将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实地入户等方式核实新生报名信息真伪。


、规范插班生转学

转学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条件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

(一)转学条件

1.外地学生转入:户籍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地段服务范围内,但在玉林市城区外学校就读的学生,要求转回户籍地就读。

2.同城(市城区)转学:原则上同城(市城区)范围内不允许转学。

(二)转学办理

需要转学的学生,在7月26日、27日持户口簿和学生学籍信息卡到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登记信息,学校核实户籍信息后,开学第一周内由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就读,并严格控制班额,拟转入的班级已经达到55人的,原则上不准转入。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户籍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地段服务范围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或送教上门。如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学校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有关文件和市教育局要求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2025年新生入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教育入学一件事”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做好新生入学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十一、特别声明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是玉林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公办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中,学校公布对外通知及信息是在玉林市教育局的官方网站及学校微信公众号规范宣布。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学校许可,不能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玉高附中”“玉附”等字样,在网络、自媒体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发布关于学区房等广告信息,如有以上行为,均属违法侵权行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75-2684866


附件:1.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2025年版).wps


2.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业务流程图.wps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

2025年6月12日


来源 | 玉林市教育局
责编 | 覃 维
校对 | 黎 颖
审核 | 文 波
监制 | 陈 俐
出品 | 玉林市融媒体中心

图片
图片
图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