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套路贷应当到 公安机关报案。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一般会涉嫌诈骗罪。
具体报案方式如下:
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遭受套路贷,可以直接拨打110或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会进行审查,若认为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举报。如果公安机关不能受理,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举报。
在报案时,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更好地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同时,如果套路贷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建议:
在遭受套路贷后,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尽早追回损失并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
如果公安机关未能及时处理,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反映情况,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