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户口的办理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注销多余的户口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应注销多余的户口,一般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提供必要材料
办理双重户口注销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本人或户主申请报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重复登记的有关户籍材料。
注销流程
携带两个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注销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写讯问笔录;
然后再去派出所户籍大厅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户籍警核实信息后注销户口并收回户口本和身份证;
最后开具一张注销户口证明,带户口本、身份证和注销证明去保留户口辖区派出所户籍大厅交注销证明即可完成。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历史政策原因造成的一人多户、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需分类处理:
户口发生多次迁移且迁入手续规范完整,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属久居且找不到原始资料、无法查证原因的重复户口,可在群众承诺不再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和姓名的前提下,按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另一个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
核查对象拒不配合实情调查或无法联系的,在派出所民警认真调查并出具入户调查报告的基础上,保留有婚姻登记和单位或先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户口,注销另一方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核查对象事后对处理结果持异议的,可出具相关材料申请恢复其合法真实、社会认同度高的户口,注销另一个户口。
办理时限与注意事项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情况下8个工作日办结。补正材料时间、公告时间以及发函调查时间不计入规定时限。
注意事项:在办理注销户口时,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注销证明,拿着这份证明可以更改如驾驶证、毕业证等相关个人信息。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顺利完成双重户口的注销手续。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保材料齐全并了解具体流程,以减少办理过程中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