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丢失了离婚协议,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补办:
前往原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
您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原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提供必要材料:
在补办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离婚登记证明、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
说明遗失情况:
向工作人员说明离婚协议遗失的情况,并按照其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手续。
等待补办完成:
工作人员会审查您的申请和相关材料,之后根据您的申请,复印一份曾经提交给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请注意,如果离婚证也丢失了,您需要先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然后再进行再婚手续。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