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违约金(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基数:
滞纳金计算的基础是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总额。
计算比例:
滞纳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收取。
计算起始与截止日期:
滞纳金的计算起始时间为欠缴之日起,截止日期为实际补足欠费之日止。
封顶金额:
滞纳金的封顶金额为本金的40%,但最高不得超过8000元。
例如,如果某单位欠缴了3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为30天,那么滞纳金的计算如下:
滞纳金 = 应缴养老保险费 × 欠缴天数 × 万分之五
滞纳金 = 10000元 × 30天 × 0.5‰
滞纳金 = 150元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个体参保人员,如果没有按时缴费,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如果跨年度欠费必须补缴滞纳金。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与当地的社保部门联系,确认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费用标准,以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