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
房屋交接通知书:
这是收房的重要文件,通常由开发商在交房时提供。
业主身份证件:
包括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境外人士,还需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英文名翻译成中文名的公证书原件。
(未成年业主)身份证件:
包括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还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或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办理资料证件:
如果业主或产权共有人委托他人前来办理收房手续,受托人需要携带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
一次性付款业主请携带购房全款发票原件,按揭业主请携带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
房屋所有产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如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若干份,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若干份。
《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这是证明购房关系的重要文件。
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及银行信息:
用于缴纳相关费用。
所有产权人印章:
包括未成年人私章,必须与预售合同中留存的一致。
大修基金交存凭证:
西安ZF要求,大修基金收房前需要缴纳。
婚姻状况证明:
贷款购买的客户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的复印件两份。
其他相关文件:
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以及相关的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和《楼宇验收记录表》等。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证件和资料,确保按照开发商或物业的要求携带齐全。
若委托他人办理,提前准备好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
在收房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所有文件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