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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这些公安院校,在吉林招生!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3 11:47:00    

据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消息,今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等8所院校在吉林招生。有意向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需在6月26日17时前登录吉林省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系统提出考察申请。

6月29日至30日,登录吉林省公安厅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系统“体测体检预约”界面进行网上预约,每名考生限预约1次。预约成功后,到吉林警察学院(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进行现场检测。具体如下: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7.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8.吉林省生源(生源地为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份);

9.报考新疆警察学院限汉族;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合格标准;不存在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回避情形。

公安院校招生的工作流程:

凡有意向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于6月26日17时前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系统提出考察申请。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等相关报考条件按照招生计划5倍的比例参加招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由相关公安院校在网上远程录取。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且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5倍的比例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

各公安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2025年吉林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统一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录取。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政治考察的标准及办理流程:

(一)项目标准。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时,参照公安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生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报考新疆警察学院考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还需参照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方式。政治考察实行网上办理,凡有意向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于6月26日前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系统提出考察申请。有下列3种方式:

1.电脑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jleea.com.cn—服务大厅—相关链接—公安院校招生政审;

2.电脑端登录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https://gafw.jl.gov.cn—首页—热门应用—招生政审;

3.手机搜索“吉林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热门应用—招生政审。

(三)工作流程。吉林省户籍考生意向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吉林警察学院,需在“业务办理”界面选择“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提交考察申请;意向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需选择“新疆警察学院”提交考察申请;如既有意向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又有意向报考其他公安院校,需分别提交考察申请。考察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将考察申请发送至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县市区公安局、市州公安局和省公安厅逐级进行网上考察审核。

外省户籍考生意向报考除新疆警察学院外其他7所公安院校,需在“业务办理”界面选择“公安院校本科(外省户籍)”提交考察申请,意向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需选择“新疆警院(外省户籍)”提交考察申请。外省户籍考生在提交政治考察时,须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和学校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将考察申请发送至相应县级公安机关,按规定逐级进行网上考察审核。

(四)结果查询。申请人可在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查询中心查询办理进度及考察结论。

注:政治考察申请通道将于6月26日17时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政治考察申请。未申报政治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申请考察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外省户籍考生可与就读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联系解决。

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一)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外科

(1)男性身高小于170厘米,女性身高小于160厘米,不合格。

(2)男性体重指数(BMI)小于17.3或者大于27.3,女性体重指数小于17.1或者大于25.7,不合格。(BMI测量、计算和记录时,均精确到0.1,其后一位数非零进一。)

(3)颅脑畸形或者损伤,颅骨畸形或者缺损,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征,颅脑手术史,不合格。

(4)面部畸形或者损伤,五官畸形或者缺损,其他严重影响面部容貌的情形,不合格。

(5)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可自行矫正的除外),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切除术后,不合格。

(6)脊柱、骨盆、胸廓畸形,脊柱、骨盆、胸廓的骨折史、手术史(无合并外伤的肋骨单纯性骨折除外),腰椎间盘突出症及病史,强直性脊柱炎及病史,其他明显影响脊柱功能的疾病及病史,不合格。

(7)骨、关节畸形或者缺损,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关节习惯性脱位,严重慢性骨髓炎,重度扁平足,肘关节过伸大于15度,肘关节外翻大于20度,两下肢不等长大于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大于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大于7厘米,其他严重运动系统疾病,不合格。

(8)面颈部长径大于1厘米的斑或者痣,面颈部长径大于3厘米的瘢痕,其他体表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9)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10)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银屑病,白癜风,血管瘤,重度痤疮,穿凿性毛囊炎,斑秃,重度鱼鳞病,疥疮,其他难以治愈或者具有较强传染性的严重皮肤病,不合格。

(11)腋臭,不合格。

(12)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生殖器官损伤及其后遗症,其他严重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13)淋病,梅毒,非淋菌性尿道炎,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其他性传播疾病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不合格。

(14)恶性肿瘤及病史,不合格。

(15)面颈部长径大于1厘米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体表部位长径大于3厘米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囊肿,不合格。

2.内科

(1)收缩压小于90毫米汞柱或者大于等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小于60毫米汞柱或者大于等于90毫米汞柱,不合格。

(2)心率小于50次/分钟或者大于110次/分钟,不合格。

(3)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肌病,其他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4)血液系统疾病(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大于90克/升,女性大于80克/升的除外),不合格。

(5)大动脉炎,结节性多动脉炎,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其他严重血管疾病,其他严重循环系统疾病,不合格。

(6)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大泡,肺纤维化,气胸及病史,其他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不合格。

(7)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严重消化道溃疡,克罗恩病,急慢性肝炎,肝硬化,有梗阻的胆结石,其他严重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

(8)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有梗阻的泌尿系统结石,其他严重泌尿系统疾病,不合格。

(9)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其他内分泌系统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1年以上,无症状、无体征的除外),不合格。

(10)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其他免疫系统疾病,不合格。

(11)结核病(肺内结核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以上,肺外结核临床治愈后稳定2年以上,无复发、无变化、无后遗症的除外),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已达到临床治愈标准,病原体被清除,无复发、无后遗症的除外),不合格。

(12)癫痫及病史,癔病及病史,夜游症及病史,严重神经官能症及病史,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病史,其他精神疾病(精神障碍)及病史,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者依赖,不合格。

(13)脏器缺损(阑尾切除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的除外),脏器移植,不合格。

3.眼科

(1)双眼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小于4.8,不合格。

(2)色弱,色盲,不合格。

(3)共同性内斜视大于15度,共同性外斜视大于15度,不合格。

(4)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瞳孔变形,瞳孔运动障碍,视网膜色素变性,青光眼,其他严重眼病,不合格。

4.耳鼻咽喉科

(1)双耳中任何一耳耳语听力小于5米,不合格。

(2)耳廓畸形或者损伤,外耳道闭锁,鼓膜穿孔,中耳炎后遗症,耳硬化症,其他严重耳病,不合格。

(3)眩晕症,不合格。

(4)嗅觉迟钝,嗅觉丧失,不合格。

(5)鼻畸形,鼻中隔穿孔,中、重度变应性鼻炎,严重鼻窦炎,鼻息肉,其他严重鼻病,不合格。

(6)慢性扁桃体炎(Ⅲ度肿大),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慢性喉炎,其他严重咽喉疾病,不合格。

5.口腔科

唇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腭裂及腭裂术后,慢性腮腺炎,颞下颌关节疾病,其他严重口腔疾病,不合格。

6.妇科

妊娠,不合格。

7.其他

(1)《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等明确的,或者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2)考生采取服用治疗药物、使用医疗器械等手段(如服用降血压药物、佩戴角膜塑形镜、使用身体牵引拉伸器械等)弄虚作假,或者瞒报、谎报患病经历的,其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注:上述体检标准中的“小于”“大于”均不包含本数。

吉林省公安厅将委托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组建体检工作组,工作组将结合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考体检材料,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对考生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心率、视力、色觉、听力、嗅觉等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综合作出体检结论。考生对现场检查项目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场内申请复核一次,场内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考生离场后不予复核。

(二)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动作反应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三)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引体向上动作标准:受测试者一律采取正握杠,双手开度与肩同宽或略宽于肩,直臂悬垂起始,发力上拉身体至下颌过杠视为完成1次。

仰卧起坐动作标准:受测试者全身仰卧于垫上,屈膝两脚稍分开,一律采取双手置于耳侧,屈膝大小腿折叠约90度,辅助人员压扶脚部,仰卧起始时肩胛骨碰触软垫,收腹起坐时双手需始终置于耳侧,双肘触到膝关节,视为完成一次。禁止使用肘部撑垫或臀部上挺和下落的力量起坐。

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安排:

2025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实行网上预约,现场检测。现场检测日期为7月1日至7日,每日按上、下午分别开放检测场次。上午入场时间为7时至10时,下午入场时间为13时至16时。

高考提前批次志愿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请于6月28日登录吉林省普通高考考生服务平台(https://gk.jleea.com.cn)查询是否进入所报考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现场检测资格名单。进入现场检测资格名单且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须于6月29日9时至6月30日21时,登录吉林省公安厅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系统(登录方式同上)“体测体检预约”界面进行网上预约。每名考生限预约1次。预约成功的考生按照预约的日期和场次参加现场检测。预约时,系统将根据预约先后自动生成检测编号(形式为“日期+时间段+序号”),原则上按照预约编号顺序进行检测。

新疆警察学院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时间安排在7月1日至3日,公务员录用考试安排在7月5日。

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地点:

吉林警察学院(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公共交通抵达方式如下:

1.长春站乘G115路公共汽车到“南环城路”站下车,沿“博硕路”东行300米;

2.长春站北口乘地铁4号线(天工路方向)到“海口路”站A口,乘坐G120路公共汽车(长春财经学院方向)到“师大人文”站下车,沿博硕路行30米;

3.长春站北口乘地铁4号线(天工路方向)到“职业学院”站换乘轻轨3号线(净月潭公园方向)到“博硕路”站下车,沿博硕路西行1400米;

4.长春西站乘地铁6号线(长影世纪城方向)到“亚泰足球基地”站C口,乘坐349路公共汽车(中东市场方向)到 “南环城路”站下车,沿博硕路东行300米。

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登录吉林省公安厅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系统(登录方式同上),选择“体检面试考生自备材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患病经历申报后,自行下载、打印、装订《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信息登记表》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等表格(其中,考生信息登记表需自行提前填写完毕后带入考场,日期按照填表时间填写)。

考生按照预约的日期和场次,在入场时间内,携带相关表格、二代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户口簿,凭预约凭证进场检测。

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1.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前,须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在确认身体状况良好且无潜在风险的情况下参加现场检测。体检不含验血项目,考生无需空腹。

2.检测结论以当日当场检测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

3.检测现场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须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4.考生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参加检测,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扰乱现场秩序的考生将取消检测资格。

5.各公安院校将在新生入学2个月内,组织开展学生报考资格、生源地、入警就业面向、学生档案和政治考察结果等内容复查和体检复检等工作。复查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对核查出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6.吉林省公安厅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受理公安院校招生有关事项,任何以中介、组织、单位或个人名义声称可以提供所谓的“包过关”“保录取”等,并以“好处费”“人情费”等为由收受钱财的,均为诈骗行为,广大考生及家长切勿上当受骗。

吉林省公安厅将严格执行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执行各项工作纪律,随时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保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在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及体能测评方面如还有疑问,可拨打公安院校招生咨询电话0431-85001234(吉林警察学院)、0431-85001200(其他公安院校)咨询;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可拨打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01200反映。

来源:“吉林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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