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临沂客户端讯 近日有市民通过“12345·临沂首发”反映,兰山区爱琴海小区12号楼2单元一部电梯损坏,迟迟未维修。记者通过电梯维保公司工作人员了解到,2月27日,有业主反映电梯运行时存在异响,检查后发现,由于一股钢丝绳断裂,在运行时断裂处触碰到其他部件引发异响。工作人员表示,电梯钢丝绳需全部更换,费用在1万元左右。
小区物业经理张敬霞表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的收取仅仅包含了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大型配件更换则需要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于是,物业向小区业委会、社区以及住建部门进行了汇报,并对使用维修资金向业主征询了意见,过半的业主表示同意。但在后期进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投票表决环节,参与投票的42户业主中,有25户不同意使用,未达到“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条件,因此无法申请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维修电梯。
然而,电梯停运又切实影响了业主的日常生活,这样的矛盾该如何化解?对此,市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赵伟表示,根据《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电梯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需要立即维修的,可以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爱琴海小区该部电梯的情况,完全符合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条件,因此,可由业委会在街道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应急维修情形进行查验确认后,直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需通过业主投票表决。
小区物业经理张敬霞告诉记者,4月11日,物业与业委会一起向街道提出了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街道表示一周内会给予答复。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宋天健 赵文梅
编辑:吕金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