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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落地台胞在岚商品房交易相关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6 10:54:00    

近日,一名在岚台胞成功办理申报为资本项下“向非居民出售境内不动产收入”的跨境人民币收款38万元,顺利归还了平潭两岸馨苑房屋抵押贷款。

“允许福建省内银行为台胞在闽合法合规商品房交易相关款项办理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是《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的重要举措之一。

该名台胞所办理的业务,是《若干措施》发布后,福建省内(不含厦门)首次资本项下商品房交易相关款项直接采用人民币汇入,突破此前台胞只能汇入经常项下款项的限制,免去台胞商品房交易相关款项跨境汇入或汇出的汇兑环节,有效降低台胞购房的汇兑成本。

“这是落实台胞住房同等待遇的重要措施。”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管理部工作人员介绍,《若干措施》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管理部迅速响应,指导银行机构主动靠前,对接台胞商品房交易结算需求。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入政、银、企等与台胞交流较多的各类主体开展政策宣贯,鼓励银行机构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打造便利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建设的金融生态,发挥金融力量支持平潭探索建设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域。”上述工作人员说。

来源:平潭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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