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残疾人提供了一系列的补助措施,主要包括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教育资助等。以下是具体的补助标准和政策内容:
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86元,不区分一级、二级和三级、四级残疾。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61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40元,其他重度残疾人(非一级、二级)每人每月86元。
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
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
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
护理补贴
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1元或140元,具体标准根据地区政策有所不同。
其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6元。
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0%发放护理补贴。
教育资助
中职教育阶段困难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高等教育阶段困难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
研究生阶段困难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
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本专科生4000元,研究生5000元。
康复服务
残疾人儿童康复补贴:对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救助,包括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辅助器具补贴:对贫困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其他残疾人也有辅具补贴,具体标准各地不一。
托养服务
“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的标准补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各种形式的托养服务。
南昌市托养工作计划:为经济困难的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财政支持,包括居家照护、日间照料和全日制托养服务,具体补贴标准根据服务形式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