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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和担保哪个优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6:40:07    

在担保法律关系中, 抵押担保通常具有优先权。以下是具体的分析和法律依据:

物权效力优先:

抵押担保属于物权范畴,而保证担保属于债权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定优先权:

《担保法》第三十三条也明确指出,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同一财产的优先受偿:

当同一债务存在抵押权和保证权时,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因此,抵押权优先于保证权。

担保顺序:

在同时具有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清晰,债权人应首先执行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其次是第三方提供的抵押物,最后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综上所述,抵押担保在法律上具有优先于保证担保的权利。因此,在提供担保时,建议优先考虑抵押担保,以确保债权能够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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