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现金本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填写申请书
申请人需要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加盖在开户行的预留印鉴。
申请人和收款人双方均应为个人,并且必须交存现金。
银行审核
银行收到申请后,会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确认无误后会办理扣账并收取费用。
开立本票
银行在扣款并收取费用后,会开立银行本票,并将本票连同客户缴费回单交付给申请人。
交付本票
申请人收到银行本票后,应将其交付给本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背书转让
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背书转让时,收款人或背书人需要填明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并签章。
兑付手续
收款人(持票人)持银行本票和进账单到开户行办理兑付手续,需要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
注意事项:
现金本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
申请现金本票时,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为个人,并且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现金本票不能背书转让,只能由持票人直接向银行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
通过以上步骤,申请人可以顺利完成现金本票的开具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