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再审申请书
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具体的再审请求;
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身份证明
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裁判文书
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证据材料
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新证据的份数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证据副本。
其他材料
网上立案编号及审核通过答复短信截图影印件;
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果是委托律师代为申请);
基层法律服务所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如果是委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为申请)。
材料清单
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以上是申请再审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具体要求和格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案件性质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