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遗产需要以下材料:
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申请要求填写。
提交证明材料
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继承人放弃继承,需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或住所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遗产为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建议:
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