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
当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
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用人单位破产: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用人单位原因: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旷工:
劳动者连续旷工三天,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合格: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规章制度: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请注意,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通常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劳动者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