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一定使用年限
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但当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会被引导报废。
出租车的使用年限为8年,但可以办理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最长延缓不超过5年。
旅游、公路客运车辆的报废年限为15年。
微型载货汽车为12年。
轻、中、重型的载货车报废年限为15年。
半挂牵引车的报废年限为15年。
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
如果车辆因事故或其他原因严重损坏,经过修理仍无法达到安全行驶的标准,应当报废。
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
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应当强制报废。
排放超过国家标准限制
车辆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即使通过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要求,也应当报废。
年检未通过或未按时年检
年检未通过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检的车辆,将被强制报废。
车型淘汰,无配件来源
如果车型已经淘汰,市场上无法找到相应的配件,车辆应当报废。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
无论车辆是否达到一定使用年限,只要经过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就应当报废。
综上所述,报废车的认定涉及多种因素,包括使用年限、行驶里程、车辆损坏程度、排放标准和年检情况等。达到上述任意一种情况的车辆,都应当被认定为报废车,并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