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行政市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的日常事务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教育局:
负责全市的教育工作和政策制定。
科学技术局:
负责全市科学技术研究和发展规划。
民族事务委员会:
负责民族事务的管理和民族政策的制定。
公安局:
负责全市的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
监察局:
负责全市行政监察工作。
民政局:
负责全市社会事务管理,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灾害救助等。
司法局: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包括律师、公证、司法考试等。
财政局:
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和财政政策制定。
人事局 (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人事管理和人才资源开发。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全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负责全市土地、矿产、房产等资源的规划和管理。
建设委员会:
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规划和管理。
交通局: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
农业委员会:
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水利局: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林业局:
负责全市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商务局:
负责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
文化局:
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等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