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 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则提前 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一般情况下,个人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则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也可以立即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