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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缴纳什么税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1:19:53    

企业重组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税种包括:

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进一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所得税征收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

一般性税务处理:被合并企业将全部资产、负债转让给合并企业,合并企业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定相关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被合并方转让了权益,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要分别计算所得或损失,缴纳所得税;如果被合并企业存在亏损,不能结转到合并企业进行弥补。

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股权支付对应部分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以整体改制形式、合并、分立等方式,可以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契税

契税是在合并、分立等情况下,新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时征收的税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凭证进行征税的一种税。在重组过程中,涉及到产权转让的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例如,在并购活动中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或其他相关合同需要按照印花税的规定进行缴纳。印花税的税率通常根据合同金额或凭证的性质来确定。此外,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其他合同和文件也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

总结

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具体是否需要缴纳这些税,以及缴纳的额度和方式,需要根据具体的重组方案、相关资产的性质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来确定。建议在重组过程中,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以确保合法合规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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