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础性绩效与奖励性绩效的比例
基础性绩效通常占总绩效的70%。
奖励性绩效通常占总绩效的30%。
二次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不会直接发放给个人,而是由单位进行二次分配。
分配方案一般根据职务或职称来划分,如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按职务划分,分为3-5个档次。
具体分配方法
举例来说,假设人均奖励性绩效基数为10000元,单位一共有31.8万。
科员为1级,分配基数为1.0,则科员的奖励性绩效为10000元。
副科级、科室科长为2级,分配基数为1.1,则管理八级的奖励性绩效为11000元。
班子成员为3级,分配基数为1.2,则班子成员的奖励性绩效为12000元。
单位一把手为4级,分配基数为1.4,则一把手的奖励性绩效为14000元。
其他考虑因素
有些单位还会根据教师的出勤、工作量和教学业绩挂钩来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另外,有些地区实施绩效增量工资,即原有的绩效工资全部发放给教师个人,再由地方政府拿出另外的专门资金用于奖励教师业绩。
系数分配法
系数分配法根据职务和职称岗位来划定绩效,不同级别有不同的系数。
例如,正处级领导的系数为2.0,科员系数为1.0,根据基数7500元计算,则正处级领导可拿到15000元,科员为7500元。
综上所述,奖励性绩效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职务和职称等级,通过设定不同的分配基数和系数来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可能因单位而异,但大体原则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