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的负责部门主要根据道路类型(城市道路或农村公路)和行政级别(国家、省、市、县)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的负责部门:
城市道路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农村公路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
建议
城市道路:若涉及城市道路修建,建议联系当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局。
农村公路:若涉及农村公路修建,建议联系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
这些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道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和道路的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