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的产假政策如下:
基本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基本产假为98天,包括产前15天以及产后83天。地方奖励产假:
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天,使得总产假天数达到158天。
特殊情况下的产假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四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男方护理假:
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综上所述,山西的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的总产假天数为15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和山西省额外奖励的60天产假。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