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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什么原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7:32:53    

紧急避险应遵循以下原则:

必要性原则:

避险行为必须是为了排除危险所必需的,没有其他更温和、损害更小的方法可以消除危险。如果存在其他可行且损害更小的方式,就不能采取当前的避险行为。

相当性原则:

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因避险行为造成更严重的损失,否则就超出了合理的范围。

合法性原则:

紧急避险的行为本身必须是合法的,不能通过违法手段来进行避险。

紧急性原则:

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或者即将发生,且迫在眉睫,没有时间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避免。

避险意识原则:

行为人在实施紧急避险时,必须具有保护合法权益免受危险损害的意识,而不能是故意借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先避人后避物原则:

在车辆行驶中遇到险情时,驾驶人要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紧急避让措施时,首先要避开道路上的人员,宁可车辆和财物受损,也要保全人的生命。

先减速后转向原则:

在车速较快可能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时,驾驶人要先制动减速,后转向避让。先制动减速可以减少碰撞的能量,还可以获取应急处置的时间。

法益权衡原则:

在保护的合法权益与损害的另一合法权益之间进行权衡,只有在保护的权益大于损害的权益时,才允许实施紧急避险。

限制损害原则:

在紧急避险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对无辜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损害。如果可以选择损害对象,应选择损害较小或能够承受损失的一方。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紧急避险行为的法律框架和道德准则,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合法权益,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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