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并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可能构成以下罪名: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形认定
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将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移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财产转让给他人,逃避判决履行。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转移财产:债务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为逃避判决履行,将财产转让给他人,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伪造、毁灭证据:债务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阻止证人作证或作伪证:债务人通过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
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打击报复司法工作人员:债务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等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打击报复。
建议
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流失。
追究法律责任:一旦债务人构成上述罪名,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定罪量刑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审理结果。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