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报迁出登记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提交户口迁入申请
向迁入地提交户口迁入申请。
审核材料
迁出地和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分别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批准。
办理准迁手续
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准迁手续。
办理迁移证
当事人持相关的《户口准迁证》和《户口簿》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办理入户手续
当事人持户口的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提交必要材料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要迁入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市内户口迁移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等。
审批和通知
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批通过,获得《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迁入登记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领取新的户口本。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步骤逐步办理,以确保入户过程顺畅。如果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