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保险补偿的金额根据 服役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具体如下:
退伍军人的医疗保险金
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
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
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按本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以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计划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按本人2018年10月1日以后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的一次性退役金和经济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部队按每年4500元发给一次性退役金。
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年2000元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二级士官的医疗保险和伤亡保险待遇
享受医疗保险和伤亡保险等待遇。
转业时还要一次性给付转业费及住房补贴分别为1.1万元、2.2万元和39万元。
这些补偿措施旨在保障退伍军人在退役后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减轻他们退役后的经济压力。具体的补偿金额和发放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