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契税减半的办理地点为 购房所在地的财税部门。具体来说,海曙区、江东区全部,江北区城市规划区部分(不含甬江、庄桥、慈城、洪塘),高新区杨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区书香景苑及纳入市房产局直接发证的飞虹新村部分,由市地方税务局契税中心负责购房补贴的申报受理和资金发放工作。
对于二手房,购房户需要凭《存量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受理单、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凭证申请补助,并且补助的受理发放截至时间为房地产公司交房结算发票开具后半年之内办理。
建议在办理契税减半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财税部门或通过其提供的渠道获取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