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依据《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享有以下权利和职责:
股东身份权
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将其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还需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股份公司向股东签发股票作为凭证。
参与重大决策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股东有权参与股东会的决策过程。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并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等高层职务,从而监督管理层。
股东可以提议、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
资产收益权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
在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
知情权
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但行使该权利应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为限。
关联交易审查权
股东有权审查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这些交易不损害公司利益。
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股东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按期召开定期会议,股东有权提议、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
其他权利
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况下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
在公司解散或清算时,股东有权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公司剩余财产提出分配要求。
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股东在公司运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不仅享有广泛的权利,还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股东应当积极行使这些权利,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股东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