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最新的产假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共计158天。
难产情况
对于难产的,将延长15天产假。
多胞胎生育
对于多胞胎,每增加生育1个婴儿,延长15天产假。
流产假
怀孕未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护理假
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综上所述,江苏省最新的产假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女性职工提供了最长158天的产假,同时明确了难产和多胞胎生育情况的额外产假,以及男方的护理假。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