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下, 员工的年度工作小时数通常受到法律的明确规定。在中国,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员工在综合工时制度下的年度工作小时数一般为 2000小时。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员工的平均每日及每周工作时间符合法定标准,同时保障员工的正常休息和休假。
具体来说,法定的年工作时间为2000小时,平均每月工作天数为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这意味着,在综合工时制下,员工在一年内应完成2000小时的工作。此外,对于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其年综合工时不得超过2000小时加上加班时间,且应保证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综合工时制的工作时间计算可以以周、月、季度或年为周期进行,但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法定标准。此外,对于特定岗位,如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劳动者每天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1天。
综上所述,综合工时制下的年度工作小时数在中国为2000小时,但具体实施时可能需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员工岗位特点进行适当调整,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